咸阳市妇幼保健院

时间:2020-05-09    来源:广西新闻网

摘要

医院为“优化”而裁员 程序应当合法公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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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7日,陕西省咸阳市妇幼保健院与49名医院工作人员劳动纠纷调查结果正式公布,人员调整决定被责令撤销,相关责任人受到免职处理。经咸阳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牵头调查,咸阳市妇幼保健院人员调整工作程序违反《劳动法》《劳动合同法》等规定,责成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对聘用人员调整决定予以撤销。经咸阳市委研究决定,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咸阳市妇幼保健院院长王美玲予以免职。(5月8日《陕西日报》)

闹得沸沸扬扬的咸阳“40余名医护被裁”事件处理结果出来了,之前咸阳市妇幼保健院的人员调整决定被责令撤销,负有领导责任的院长王美玲被免职。这样的处理结果,既抚慰了受到不公正对待的医护人员,也符合公众期待,但事件引发的反思远远没有画上句号。

我们注意到,在处理结果通报中,官方认为咸阳市妇幼保健院人员调整工作程序违反《劳动法》《劳动合同法》等规定。但在此前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微博发表的声明中,院方坚持认为裁减人员的整个过程完全遵循《劳动法》及《劳动合同法》等法律法规。于是,人员调整的程序到底是遵循还是违反法规,成为事件的关键点。

事实上,在“40余名医护被裁”事件发酵之前,被裁医护人员尝试到咸阳市政府、咸阳市纪委反映情况,但都没有得到解决。之后,咸阳市妇幼保健院发布了措辞生硬的声明。梳理事件的发生、发展过程,是不是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:咸阳市妇幼保健院的人员调整工作是得到相关部门默许的?或者说没有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。

咸阳市妇幼保健院曾就此事件予以说明,裁撤人员是因为经重新组合后,医院原有的大部分科室停业,人员过剩,所以出台了优化方案,与部分合同到期的聘用人员终止劳动关系。优化方案早在2019年11月就已出台,如果不是疫情,人员裁撤工作早已开展,也就没有后来的被裁撤人员奋战在抗疫一线的事情了。

但疫情只是推迟了人员调整工作,该来的总会来的。其实,医院业务调整,人员冗杂,进行人员调整或者说“优化”,把能力不够的人员裁撤掉,一点问题都没有。关键在于,咸阳市妇幼保健院这次“优化”人员,并不是根据业务能力高低进行的,而是按照身份来。不论能力高低,有编制的一律留下,没有编制的编外人员就得“自愿离职”,这样的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咸阳市妇幼保健院一家单位。人员调整工作程序不公平不公正,这才是公众吐槽的真正原因所在。  查看原文